全国工会法律工作会议召开
全国工会法律工作会议8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工会工作法治化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会法治化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会议强调,各级工会要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法治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找准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强化落实落地、突出基层实践、创新工作方法四个方面下功夫,全力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要把工会参与立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全国和地方层面推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要扎实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以“一函两书”为重要抓手,推进涉工法律贯彻落实。要着力打造新时代“工会枫桥”品牌,打造“一体化”“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用好“工会驿站”等阵地,构建职工“15分钟法律服务圈”,做实工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推进工会数智化建设,以工会智能法律服务系统为载体平台,创新工会法律服务职工新方式,努力实现全时间全领域全方位服务亿万职工群众。要积极推动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协作联动,壮大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培育树立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杨春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等出席会议。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钟洪江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全国工会法律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行专题部署。会上发布了《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培育工作指引》和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北京、上海、湖北、四川、云南、黑龙江牡丹江、福建龙岩、广东广州、陕西西安灞桥区等地工会交流经验。与会人员重点围绕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省级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全总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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